
(一望无垠的蔗区)
“小机榨”、“甘蔗外流”导致蔗区管理完全失控
由于“小机榨”、“甘蔗外流”,甘蔗价格高于糖厂的收购价,或者蔗农可提前卖蔗,蔗农砍蔗、运蔗不服从糖厂管理,导致蔗区管理失控。
一是糖厂榨季生产计划无法安排。由于蔗区放开,加上蔗农履行甘蔗购销合同意识不强,糖厂根据日榨能力所作的日甘蔗进厂计划已无意义,无法有计划安排甘蔗砍运,每日能有多少甘蔗进厂心中无数,由于甘蔗砍运榨计划脱节,糖厂“吊榨”停机待料现象频繁发生,甘蔗积压变质在所难免,导致蔗糖份转化损失,纯度下降,产糖率下降,生产成本增加。同时,由于对本厂到底能得到多少原料蔗无法估计,生产所需流动资金,各种辅助材料等无法做到合理安排,导致企业损失增加,赢利水平低,甚至亏损,在市场上失去竞争力;同时,企业得不到发展,对糖料蔗的价格承受力下降,对蔗区的投入减少等,直接减少了农民的收入。 二是制糖生产必须遵循的甘蔗“先熟先砍、先砍先运、先运先榨”、“高糖高榨”和“砍、运、榨一条龙”等客观规律被破坏。由于甘蔗品种、植期不同,甘蔗的成熟有早、中、晚之分。成熟的甘蔗如不及时收获就会因为熟而导致产量、糖份、纯度下降,而未成熟的甘蔗若提前砍收,也会损失产量和糖份。糖厂历来十分重视甘蔗“先熟先砍、先砍先运、先运先榨”的原则,而蔗区放开后,什么时候砍什么蔗,砍后什么时候运,基本上由蔗农一方决定,糖厂处于被动地位。 三是为争夺蔗源,小机榨及外县糖厂抬价抢购甘蔗,政府制定的甘蔗收购价格政策受到冲击。政府制定的甘蔗收购价是田头价,运杂费由糖厂负担。蔗区放开后,很多蔗农盲目砍蔗,然后与糖厂讨价还价,因糖厂普遍“吃不饱”,为争蔗源,也不顾运距远近,送来就收,增加了糖厂运杂费开支,使制糖生产成本提高。 四是“蔗贩子”乘机插手,从中盘剥蔗农牟利。因为蔗农不是按糖厂计划安排砍蔗,信息不灵,并常常遇到找车运蔗不方便的情况,“蔗贩子”便大肆活动于各蔗区,采取欺骗等各种方法,压价从蔗农手中收购甘蔗,然后倒手卖给糖厂。有些蔗贩子收购甘蔗甚至以眼测代称,甘蔗重量以堆、以车论,盘剥牟利,并偷税逃税,既损害了国家、糖厂的利益,也损害了蔗农的利益。
“小机榨”、“甘蔗外流”的获利是一种短期行为
从表面现象看,农民把甘蔗种出来,在糖价高的年景,有小机榨及糖厂争抢,有蔗贩子炒卖,可以使甘蔗价格提高些,增加一些农民的收入,农民的甘蔗想卖给谁就卖给谁,不必非要卖给蔗区的糖厂,在“一棵树上吊死”;糖厂与小机榨之间有竞争,可以提高糖厂的服务意识。但是,甘蔗生产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甘蔗种植的第一年是保本,第二至第三年才有一些纯收入),其种植面积不可能随市场供求瞬息变化而及时调整,市场经济下,糖价也不可能总处在高价期,今年糖价高,有“小机榨”、“甘蔗外流”;明年糖价跌下来,绝对不会有人再亏本来收购;如果在亏本的年景,谁来榨甘蔗。如1999年12月,甘蔗受霜冻严重,为减少农民损失,制糖企业开足马力生产,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农民的损失,在处理霜冻甘蔗时,没有一个蔗贩子、“小机榨”出来抢甘蔗;而当糖厂处理完受灾甘蔗时,田里仅剩下未受灾的甘蔗时,“蔗贩子”及小机榨就一哄而上。而在2002/2003榨季,甘蔗丰收糖价低,这时就不见有别的糖厂、蔗贩来“帮忙”了,最终还是蔗区的糖厂“亏本也要榨完农民的最后一根蔗”。如果“小机榨”、“甘蔗外流”现象泛滥成灾,农民与糖厂紧密合作的关系就中断了,吃亏的不仅仅是糖厂,还有千家万户脱离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面对“自由市场”的种种风险无一丝抗击能力的蔗农,只有少部份蔗贩子及不法厂家得益,这样一个两败俱伤的局面,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
“小机榨”、“甘蔗外流”现象阻碍了糖业的持续发展
由于“小机榨”、“甘蔗外流”,蔗区的甘蔗不一定是自己的原料,导致糖厂对蔗区的扶持、指导失去了信心。糖厂从长远出发,大力引进优良品种在本蔗区大面积推广,并推广新的种植方法,高产高糖的品种代替了普通品种,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创造了有利条件。然而,由于原料蔗的大量流失,糖厂不能确定所扶持的蔗区是不是自己的原料蔗,极大的挫伤了糖厂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蔗区道路、水利设施建设的积极性。糖厂不再可能象过去那样直接或以担保方式给蔗农提供种蔗贷款、种苗、肥料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也不愿意推广甘蔗良种。长期下去,甘蔗发展处于自然发展状态,将导致甘蔗生产的滑坡萎缩。
“小机榨”、“甘蔗外流”现象导致蔗源纠纷增多,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蔗农可以自由选择交蔗,但糖厂无法选择蔗农。由于糖厂过去曾从银行贷款支持本地蔗农种蔗,收回贷款必须从蔗农甘蔗款中扣留。为了收蔗还贷,防止资金流失,糖厂之间设卡拦蔗,产生磨擦,甚至发展到动用武力的地步。导致蔗区处于无组织管理,将容易滋生黑社会介入蔗区炒甘蔗,影响社会稳定。这些均不利于蔗糖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小机榨”、“甘蔗外流”对政府的影响
一方面由于制糖企业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造成国家和地方税收大量流失,影响了政府及糖厂发展甘蔗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就业问题。如果糖业支柱巩固不起来,将对各方面产生负面影响,一旦蔗区萎缩,再扶持就更加困难。
“小机榨”对弥勒县蔗糖业的危害
一是小机榨主并非农户,而是非法个体工商户。甘蔗外流使税源和各种投入毁于一旦,这不符合“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经济原则。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小机榨主是农户,把甘蔗交到外县是合法的,对其生产行为不管也不敢管。实际上,小机榨主绝非纯粹的农户,他们大量收购他人的农作物(甘蔗原料),进行加工销售,属商业行为,是地道商业户,而并非普通农户。 二是根据国家和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工商部门一律不准给小机榨核发《营业许可证》,无《营业许可证》的小机榨属严重违法无证经营。政府多年以来明文规定禁止开办小机榨,但小机榨主仍置若罔闻,肆无忌惮的开办小机榨,其行为本身就是对政府的藐视和挑衅。 三是小机榨主无一户缴纳税金,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四是小机榨主无一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不仅加工环境恶劣,还在加工过程中添加多种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工业添加剂。小机榨成品红糖属“三无”产品,无包装或简单包装,无标识,无厂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严重不符合质量监督部门的食品出厂标准。 五是小机榨严重浪费有限甘蔗原料,其抽出率及综合利用率不到正规糖厂的35%。 六是小机榨主对蔗区的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无投入,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却享受政府和糖厂投入扶持的成果,扰乱了地区经济秩序,极大的打击了企业投入积极性,进而影响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 七是小机榨主对废渣、废水没有任何治理措施,严重污染蔗区生活、生产环境。 八是如果仍任其发展,势必将迫使企业提前停产,工业产值、上缴税金、投入蔗区的扶持资金和农业科技都将大幅减少;而且蔗农的正当利益一旦不能保证,将丧失种植积极性,制糖业从此消亡,企业员工生活无着落,蔗农特别是山区蔗农将重新返贫。小机榨主代表不了农民的利益,更无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果仍任其发展,不能治理,将使小机榨主更加嚣张,藐视政府,蔗区环境更加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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