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财政部2006年第69号公告,以及商务部2006年第83号公告要求,现将国家储备糖10月份第一次竞卖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身份确认 具有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资格的会员,如有意参加本期竞卖,请于10月12日12时前,按照本通知附件1格式填写后,传真到华商中心综合计划处,确认会员身份。传真号码:(010)58930863,咨询电话:(010)58930862、58930863。 二、技术确认 会员身份确认后,需要配备相关设备、软件和具备上网条件,方可参加竞卖。按照网址www.mrm.com.cn上《国家储备糖竞卖电子网络交易系统安装操作流程》执行。 1、凡是已参加过2006年1-9月国家储备糖竞卖交易的会员在资格确认后参加竞卖; 2、其他会员在资格确认后,还须到华商中心信息管理处办理密钥及软件事宜。办理密钥及软件事宜须携带:①会员单位按照附件2格式开具的证明;②来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密钥及软件使用费2000元整。经核对证明文件和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后,发放相应的交易密钥、密码和交易软件。 咨询技术确认,请与华商中心信息管理处联系,电话:(010)58930892、58930891。 三、及时缴纳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 1、参加竞卖交易的会员,在交易前,需在“履约保证金专户”帐户上存入保证金。 保证金数量根据预购食糖数量按300元/吨存入。请于10月12日12时前,将保证金汇到以下帐户: 收款人全称: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人帐号:137201516010001019 收款行电子联行号:306100005006 收款行全称: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王府井支行 查询保证金是否到帐,请与华储市场联系,电话:(010)58930880、58930853。 2、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国储糖交易手续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5号)的规定,国家储备糖竞卖交易成交方按10元/吨交纳交易手续费。 四、交易注意事项 1、竞卖交易会员请于2006年10月12日上午9-12时,参加有关统一测试。参加测试前,请各会员单位严格按照网址www.mrm.com.cn上《关于国家储备糖竞价交易系统终端计算机配置要求的紧急通知》,调整终端配置,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2、本期竞卖计划挂牌的8万吨国家储备糖一次挂出,2006年10月13日9时交易正式开市,10时开始进入30秒到计时,如果交易进行到17时还未最终自动成交将封盘。 3、如果10月13日封盘,对该交易盘于10月14日10时起解封,10时15分开始进入30秒倒计时,继续交易。如果交易进行到10月14日17时还未最终自动成交将停盘,停盘时各标的出价最高的为成交方。 4、本期竞卖标的单位为5000吨的整数倍,各库点剩余数量不足10000吨的,视同一份竞卖。 5、本期竞卖底价为3400元/吨(仓库提货价)。 6、交易结束后,按规定与华商中心签订购销合同,联系电话:(010)58930858、58930859。 五、按规定付清货款 购买国家储备糖的企业,在签订《购销合同》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汇到以下帐户后,办理提货单等手续,过期视同违约,扣缴保证金。 收款单位名称: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 银行帐户:2039999001010000003492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它行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电子联行号:203100000027 查询货款是否到帐,请与华商中心财务处联系,电话:(010)58930852。 六、本期竞卖原糖的提货地点 本期竞卖原糖的提货地点为吉林、河北、山东、江苏、湖北和广西等储备库点。 七、按规定进行加工 (一)本次原糖竞卖的成交方必须将竞买到的原糖,于2006年11月15日前全部加工为达到国家标准的成品糖。 (二)成交方必须及时向华商中心通报原糖的出库、加工及加工出成品糖的销售(包括销售地点、厂家、联系人等)进度情况。 (三)华商中心要跟踪了解本次竞卖成交原糖的出库、加工和加工出成品糖的销售进度情况,并及时报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四)对于不按规定加工的单位将取消其今后竞买国家储备糖的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二00六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