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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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项目编号 |
挂牌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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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GXCQJY07-46 |
2007年11月15日-------2007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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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及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供销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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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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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商业流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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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主营:糖,纸,糖机设备和配件,钢材,建材,包装材料,煤炭,橡胶制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塑料.兼营:酒精、化工原料,技术咨询服务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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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区伟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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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1992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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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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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广西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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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 |
共有全民所有制在职职工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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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形式 |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供销公司国有产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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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情况介绍 |
1、标的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供销公司, 于1992年10月成立,属区直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3200万元 ,主营糖, 纸, 糖机设备和配件, 钢材, 建材, 包装材料,煤炭,橡胶制品, 机电产品, 仪器仪表, 塑料。共有全民所有制在职职工10人。
2、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供销公司国有产权经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中通桂评报字[2007]第001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到2006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11,559.41万元,负债总额8,910.92万元,净资产2,648.49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净资产2,648.49万元,无非生产经营性净资产。
3、转让标的范围具体以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桂评报字[2007]第00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列资产清单为准。
4、标的企业管理层及职工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平等竞争。标的企业管理层人数﹑拟受让产权比例及职工拟受让产权比例, 标的企业未能提供。标的企业管理层及职工如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会改变标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或进行重大重组。
5、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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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贰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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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保证金 |
贰佰陆拾伍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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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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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国有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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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科目\评估基准日 |
2006年 11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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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10,49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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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1,06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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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11,55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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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8,91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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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 资 产 |
2,6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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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 |
律师事务所 |
法严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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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广西兴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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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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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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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号 |
桂国资复2007[288]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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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同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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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账面值(万元) |
资产 |
11,250.62 |
负债 |
8,910.92 |
净资产 |
2,33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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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万元) |
11,559.41 |
8,910.92 |
2,6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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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06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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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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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可以为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或自然人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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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让方如为企业法人应是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依法成立的境外企业。受让方如为自然人或自然人联合体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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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等级在A以上)和良好的财务情况,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自然人或自然人联合体应具有良好的资信能力及商业信用,无商业欺诈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意向受让方具有支付能力,满足职工安置方案提出的各项条件,承担原企业债权债务,并能一次性支付欠发职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349.74万元及支付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公司的分流人员经济补偿金。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后能依法支付转让价款,并承诺承担改制方案未预见或者预留不足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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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法人具有国家工业短期储存食糖资格,从事国家工业短期储存食糖经营5年以上,并且均能完成当年储备任务。自然人或自然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都有在具有国家工业短期储存食糖资格企业的从业经历。(提供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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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受让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自然人联合体代表的经营素质要求: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无违法违纪的历史记录,连续担任食糖贸易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年限不低于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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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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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
1、受让方必须在《产权转让合同》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以转账方式汇入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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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让方必须同意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供销公司职工大会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供销公司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供销公司改制方案》中规定的关于职工安置的相关义务,承担所有职工安置费用,并能一次性支付欠发职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349.74万元,以妥善安置标的企业全部在册职工,并承诺承担本改制方案未预见或者预留不足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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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让方必须同意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供销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以及其他经济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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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让方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购买标的企业国有产权应交纳的相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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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以协议方式组织交易;征集产生二家或二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电子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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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申请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所提交的《受让意向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产权交易所在收到相关材料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在材料审核期间,意向受让方可按照产权交易所的要求完善),并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意向受让方。
对决定予以申请登记的意向受让方,产权交易所应向意向受让方发出《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申请登记通知书》,要求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满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所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足额保证金的次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向意向受让方发出《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告知意向受让方具有受让资格,并进入交易程序。
对决定不予登记的意向受让方,产权交易所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连同其所提供的资料退回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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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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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
1、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公司章程。
4、意向受让方决策部门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 5、意向受让方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提供最近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提供食糖工业短期储备资格证明材料。
8、从事并且目前仍从事食糖工业短期储备经营5年(含5年)以上的经历证明。
9、资信能力证明。
10、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或自然人联合体的:
1、应提供各自然人身份证。 2、自然人合伙受让的,还应提供《合伙协议书》。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资信能力证明。
5、自然人或自然人联合体代表连续担任食糖贸易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年限不低于五年的证明。
6、自然人或自然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具有国家工业短期储存食糖资格企业的从业经历证明。
7、如涉及管理层收购的,须提供管理层收购资金合法合规的承诺、广西国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管理层收购资金合法合规的证明文件。承诺或证明的内容包括没有向本企业借款及以本企业的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和应收账款作为标的物为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
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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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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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广西南宁市东葛东路76号创宁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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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庄女士、何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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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71-5891286、589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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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71-5705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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