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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报 记者 程维 重庆报道
受害方是地方国企,唯一被公诉嫌疑人是央企下属企业职工,但6557.2万元和10800吨白糖究竟去了哪里?
2020年11月末,重庆市渝北区法院两江法庭公开审理一宗涉及国资企业的合同诈骗案,但审理一天后,无论是旁听的一众媒体人,还是此后参与研讨的多名法律专家,都没能够理清案情,一些关键环节始终空白。
剖析整个环节,仍有诸多企业、人士参与其中。《中国经营报》记者试着从有限的文件和开庭信息中,初步梳理出了该案的一些关键信息。
“6层嵌套”之谜有何玄机?
据公诉书,48岁的广西人邱美玲,于2018年3月底至4月期间,以“供应链金融”的方式,涉嫌诈骗重庆农产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农国贸”)6557.2万元人民币。
邱美玲是该案的唯一入刑者,是广西中核新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新业”)业务经理。其上,有一位业务总监,名为姚均。
天眼查资料显示,重农国贸的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实缴资本5000万元。该公司是重庆供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企业。
公诉书显示,2018年3月29日,广西鼎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华公司”)签订了一份“先款后货”的合同——公诉书没有注明究竟是与谁签的这份合同。
同年4月2日,重农国贸与中核新业签署了一份“先货后款”的合同;同日,重农国贸又与中核新业签署了出售该笔白糖的合同。
至于重农国贸为什么会在同一天签署这2份合同,该案起诉书及庭审中,没有任何信息及证据显示,这2份合同的签署人是谁,合同内容究竟是什么,此外,这两份合同原件在哪儿也无人知晓。
接下来,这一所谓“供应链金融”,在操作上更是令人眼花缭乱。
4月3日,鼎华公司出具了《货物转移确认书》《结算单》《临港物流入库单》给重农国贸。同时,中核新业支付了一笔保证金给重农国贸。然后,重农国贸就在4月3日向鼎华公司支付了6557.2万元货款。
如果这一操作就这么简单,倒容易理解,无非是重农国贸出钱,鼎华公司出货,中核新业在其中与重农国贸再倒腾一次钱货而已。
但这水明显不够浑。该笔操作还在此基础上至少再加了3层嵌套。
第一层,4月3日,中核新业与广西临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物流”)签署白糖买卖合同,由临港物流出资6557.2万元购入中核新业的10800吨白糖。双方约定次日交货。
临港物流同日与广西瓦莱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瓦莱罗”)签署合同,把这批白糖转卖给了瓦莱罗,双方约定2018年12月25日前付款。
第二层,4月4日,重农国贸向中核新业出具了一份《货权转让函》,中核新业据此向临港物流出具了一份《货权转让函》,临港物流持这两份《货权转让函》到鼎华公司仓库提货,工作人员拒绝提货,鼎华公司领导授意该公司工作人员将“部分货权”转让给了临港物流,该笔货物就此移到临港物流的仓库。
第三层,4月8日,临港物流调整双方4月4日签署的合同,将其中7000吨白糖继续给瓦莱罗,但另3800吨给了广西修盛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修盛公司”),瓦莱罗和修盛公司向临港物流支付了1315.44万元保证金,约定2018年12月“移货”。
4月4日至4月9日,临港物流向中核新业支付了6557.2万元。
这一所谓“供应链金融”,在4月3日的“后3层嵌套”之前,其实还有4月3日前的3个合同,前后一合计,至少有6层嵌套。
这就是此案为何令专业法律人士也极度费解的原因。
至于上述各交易、支付架构为何如此烦琐而复杂,原因暂不详。本案犯罪嫌疑人邱美玲在庭审中称,她对此不清楚,因为她只参与了其中与临港物流交易这一个环节。
此案,“前3层嵌套”至今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