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央视新闻9月16日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食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到10月16日。
此次《细则》结合食糖生产实际,对食糖生产许可范围和审查要求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新增红糖、液体糖、其他糖等细类,并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生产工艺、人员管理以及产品检验等作出具体规定。
其中,值得糖业市场关注的是,《细则》明确提出,食糖中不得添加淀粉糖,生产企业不得以复合糖、复配糖浆或预混粉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糖。
同时,红糖生产企业应具备从甘蔗处理开始的完整生产工艺;采用硫漂工艺的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控制二氧化硫残留量,并建立相应监控记录。
对于食糖分装企业,《细则》进一步强化原料供应商审查、原料验收和成品检验要求,加强食糖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此次修订若正式实施,将进一步明确传统食糖与淀粉糖、复合糖及复配糖浆等产品之间的生产许可边界,对规范食糖产品名称、原料使用和市场秩序具有较强的行业意义。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推进《细则》落地实施,持续强化食糖生产环节准入,引导企业诚信自律、规范经营,推动食糖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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