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
多次更改航线、伪造航海日志、关闭AIS系统……两年前,一艘货船偷运大量白糖入境,结果在浙江舟山海域被查获。该船共走私白糖7200余吨,偷逃应缴税款2500余万元。
近日,浙江舟山中院对这起特大白糖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走私船船长、大副、二副、轮机长均获刑。
2017年8、9月间,被告人陈某某、任某某、宋某某、贺某某等人受莆田市新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雇佣,分别担任“和平轮”船长、大副、二副、轮机长等职,另有10余名中国籍和外籍人员担任船员。
同年9月30日,陈某某受他人指使驾驶“和平轮”从福建宁德出发,多次前往台湾基隆港装载白糖,后开往福建莆田乌丘屿附近海域,将白糖卸驳给货船“百洋”号和“新航海5815”号。同时,被告人薛某某在明知他人从事走私活动的情况下,仍将其所有的“振港678”开至舟山大西寨岛附近海域,计划从停靠此处的“和平轮”上过驳白糖500吨,但因甲板问题及吊机故障,未能顺利卸载。
2017年11月,“和平轮”在舟山海域被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查获。舟山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等人参与走私白糖共计7200余吨,偷逃应缴税款2500余万元;被告人薛某某等人参与走私白糖500吨,偷逃应缴税款174万余元。案发后,贺某某退回违法所得2.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等7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1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5000至10万元不等罚金。扣押在案的白糖变卖款人民币2660余万元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其余违法所得。(浙江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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